苏州社会主义学院历史和成立经过
  

    社会主义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6年,我国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自我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凸现出来。1956年冬,几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向中共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提出:党(指中共)有党校,团有团校,各界民主人士也应有一所学习政治理论的学校。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意见,学校定名为“社会主义学院”。1956年3月31日,中央统战部将《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的实施方案(草案)》上报周恩来同志并中央书记处,周恩来同志和中央书记处批准了《方案》。1956年10月15日,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社会主义学院第一期学习班开学典礼,宣布社会主义学院正式成立。1960年,鉴于地方社会主义学院普遍成立的情况,经周恩来同志和全国政协批准,社会主义学院更名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我市的社会主义学校建于1959年3月,“文革”中被迫停办。1991年7月,经中共苏州市委同意,再度恢复,地点设在苏州教育学院。1992年8月17日,苏州市社会主义学校举行了揭牌仪式暨首期培训班开学典礼。此后,因无领导班子、人员编制,无办公场所、教学场地,长期以来,我市社会主义学校一直不能正常运转。

    2004年春,中央和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会议相继召开,为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会后,我部随即召开部长会议,专门研究社院工作,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会议精神的具体方案,同时向市委分管书记作了专题汇报,并向市委提出了《关于苏州市社会主义学校有关事项的请示》。市委及时讨论了该项工作,批复同意将“社会主义学校”改称为“社会主义学院”,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同时解决3名行政事业编制,并将学院地址设在市委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办公大院内。目前,苏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已经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并在今年年初通过公开招聘录用了两名工作人员。

   《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一般由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担任”,“社会主义学院可成立院务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协商,其成员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主义学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依据文件的精神,经多方协商,社会主义学院领导班子现已组建完成,院长陈炳斯同志,副院长谢建红同志,院务委员会由章德基、毛昌宁、陈瑾芸、曹友德、赵锦星、鲍鹏 、平钰贞、王仲钧、陈丽新等同志组成 。

    至此,苏州市社会主义学院筹建工作基本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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